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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生理假”引发的争议
//www.workercn.cn2016-08-26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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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人大代表卢羿在今年上海“两会”期间,提出了女性职工增设“生理假”的建议。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日前答复卢羿代表的建议时明确表示,考虑到增设“生理假”会增加女性就业的难度,暂不考虑出台“生理假”。

  A:会增加女性就业难度

  由于女性生理特殊,因此,用人单位在使用女性职工时,往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吃亏了”的感觉,这直接导致了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使得一些女性在求职过程中四处碰壁,苦不堪言。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如果再给女性增设一个生理假,凡经期身体不适者可享一到两天带薪假,无疑又变相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因此,生理假确实有可能增加女性的就业难度。(吴应海)

  B:话语权比“生理假”更重要

  在人大代表卢羿看来,“生理假”的出台势在必行,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看来,“生理假”的出台不仅缺少法理依据,而且还可能好心办坏事。在“生理假”的讨论中,最应该赋予话语权的是女职工。生理周期会对生活、工作产生怎样的影响,出台“生理假”的必要性有多大,她们最有发言权。如果不给她们发言的机会,讨论就会变成一种“外部的关怀”。同时,不论“生理假”是否出台,女职工都应该有权利、有能力维护正当权益,不必因为各种担心和顾忌而说不出自己的要求。比较而言,话语权比“生理假”更重要。(李劭强)

  C:期待“生理假”不只是灵光一闪

  “生理假”到底如何界定?由谁来认定才能算数?医院开证明还是报备单位就好?凡此种种,都应当成为摆上桌面的事。否则,再好的政策规定,也可能只是“看上去很美”。“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任何一项政策或制度,倘若只满足于“看上去很美”,满足于纸面上的“成绩斐然”,而无法很好地落地、落实,恐怕效果也难尽如人意。所以,再好的政策也得看“疗效”。“生理假”如果不想只停留在“看上去很美”,有关部门还是很有必要在正式出台之前较真一下,不能只满足于有“规定”。只有让政策、规定从“纸上”走到生活中,真正发挥效用,才有可能让好事变成实事、幸事、开心事。(贺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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