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职工点题-正文
正确认识周末2.5天休假模式
文松辉
//www.workercn.cn2016-04-06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分享到:更多

  清明小长假结束了,但人们关于假期的讨论远没有结束。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依法优化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从那以后,周末2.5天休假模式持续引发公众热议,不少人都误认为这个模式是休假的“尚方宝剑”。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至少8个省份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包括广州在内的许多地市也已出台实施细则,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这些落地意见和实施细则与国家精神一脉相承,再次说明周末2.5天休假并不是“一刀切”式普惠制度。

  对于周末2.5天休假,地方和单位有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特别是在评价是否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上。在实行过程中,要防止出现两类现象:一是本来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却以“影响”为名拒绝职工正当休假;二是肯定会影响到,却以“没影响”为由给职工全员放假。前者多出现在一些低端中小企业,它们高度看重经营利润,常常追求职工最大价值化,这类企业的职工有的甚至连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的权利都得不到保证,遑论鼓励性的周末2.5天休假了。后者多出现在一些窗口服务行业,它们主要是一些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往往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职工利益,而职工休假对单位自身运行也影响不大,但可能对其服务对象造成直接影响。这是两类对比鲜明的极端现象,尽管都是少数,却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且无形中会放大公众的休假权利鸿沟,因此需要警惕。

  让人们能休假、休好假、好休假,应该是国家休假制度和社会休假文化的目标所向。相比周末2.5天休假安排,现在更基础的工作,仍是落实好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可以说,带薪休假就是周末2.5天休假的一面镜子。单位和企业只有先把职工带薪休假保证好了,周末2.5天休假模式才有可能惠及更多人。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