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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山:治理欠薪的一个极好镜鉴
//www.workercn.cn2013-11-01来源: 中工网—《江苏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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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怀柔区打击盗采联合执法队副队长张某,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荆某伙同多人非法开采铁矿,被法院认定犯玩忽职守罪。因张某自愿认罪,被从轻处罚,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据《京华时报》)

    应该说,这是一起具有开先河意义的判例。现实中,政府执法部门没有认真履职导致相关地区违法犯罪行为频发现象太多了。但只要有关执法人员与违法企业不存在勾结包庇、权钱交易等行为,一般都是不了了之,不仅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连纪律处分也不会有。譬如,农民工欠薪问题,虽然近10年多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一直都在强力推进“清欠”工作,并且“恶意欠薪罪”还入了刑法,其效果却总难让人无法乐观。

    何至于此呢?笔者以为,其症结恰恰在于,缺乏对相关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职的追究。我国劳动法规明确,检查监督企业依法用工、及时足额兑现薪酬,是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这等于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之所以严重,根子就是相关执法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职责。

    我们整治欠薪的逻辑是,只要欠薪企业把钱偿还了,那就是圆满胜利、皆大欢喜,根本没有人再去追究发生欠薪的原因。事实上,在面广量大的欠薪案件中,绝大多数不是企业无力支付,而是老板无良故意拖欠。这也表明,相当多的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职,或轻或重地玩忽职守,却并没有受到追究。其所传递的必然是负能量,既然不认真履职不被追究,谁还切实作为干吗,谁跟消闲自在都不会有仇?笔者在劳动部门工作20余年,从来没有听说过哪里发生欠薪,当地相关执法部门及其有关干部被问责处罚的。如此负激励,只会使行政部门的懒政之风愈刮愈烈,农民工血汗钱被拖欠的现象没完没了地上演下去。

    可以说,怀柔区打击盗采联合执法队副队长张某没有认真履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具有相当的标杆意义。特别是,在治理农民工欠薪方面,值得借鉴。只要行政执法缺位,未认真履职,造成严重欠薪的,就要以玩忽职守罪论处。这样的倒逼机制,势必能够鞭策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法,切实履职,严查严堵,并为之如履薄冰,提心吊胆,谨防疏忽大意,出现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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