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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路上:落实配套政策,真正释放户籍制度改革红利
//www.workercn.cn2014-08-07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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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这意味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这也成为了一周以来大家热议的话题。

  毋庸置疑,这份文件标志着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实施阶段,意味着存在多年的户籍藩篱终于松动。《意见》的出台只是户籍制度改革的开始,而如何落实《意见》的各项规定则更关乎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差别化落户政策在《意见》中得到细化,对不同规模城市的落户政策作出了规定: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其实,很多小城市的落户早已放开,但农民工的落户意愿并不强,一方面是小城市在医疗、教育等资源方面并没有优势,农民工外出打工大多不会选择小城镇;另一方面则是部分农民工担心落户城镇后,会失去以前在农村已经享有的权益。

  作为一个宏观政策性文件,考虑到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意见》既表明了在全国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这一方向,也给地方留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余地和空间。但在过去,却有多地出现政府为完成当地的“农转非”指标去各家各户做动员工作的现象。在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如何防止各地尤其是小城市为了政绩、“指标”而急于求成、运动式推进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非常重要。

  户籍制度改革不能一蹴而就,也不仅仅是将户口本上的“农业”、“非农业”字样去除这样简单的问题。要吸引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如何落实农民工住房、医疗、养老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同样重要。

  很多农民工不愿落户大城市,并不是因为大城市的资源不吸引人,而是因为怕到了大城市物价高了但生活却没有了保障。努力让新老市民有同样的权利、平等的公共资源、同等的社会保障,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也需要各地政府增加不小的财政投入。

  在各项公共服务中,与户籍相关性最高的是子女教育问题。但是,在城市尤其是发达地区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情况并不乐观。根据一项调查显示,广东的一些地区有50%农民工子女上私立学校,学费由父母承担,没有享受免费的义务教育。改革之后,这些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费用则需要由当地政府支出,当地的教育资源是否能够满足需求,教育经费是否能够将政策落到实处,这些都要通过时间得到答案。

  而关于社会保障的问题,尽管养老保险已经可以在城乡之间转移接续,但这也需要农民工在城市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才能办理“五险一金”。这就要求在增加农民工的就业机会,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方面,出台落实具体的措施。除此之外,落户城镇后,针对农民工心态上的变化,还应设置一些关爱农民工心理健康的项目。这些都关系着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幸福指数。

  “积分落户”是之前不少大城市和特大城市采用的落户方式,《意见》出台后,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也将继续采用“积分制”等方式严格限制人口。但如何让“积分落户”更公平,则体现在细节上,并且需要各地政府严格执行和落实政策,不能只是一味强调学历、职位等这些农民工并不占优势的方面。

  再好的改革规划如果没有落实,只能是纸上谈兵。户籍制度改革要从一纸意见走向现实,关键还是在于落实。这不仅需要政府的努力,也需要各方的配合,只有将《意见》中的政策落到实处,才能真正释放出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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