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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容不得“特殊公民”
//www.workercn.cn2014-10-23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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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黑恶势力建立“黑金帝国”的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夹杂着公民权利被侵犯、公共利益被侵害、社会秩序被践踏的种种恶行。今天,我们在欣慰于这个“毒瘤”被最终除掉的同时,更应该反思黑恶势力坐大的深层原因。

  据新华社10月21日报道,备受关注的刘汉等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刘汉、刘维等5人经一审判处死刑,上诉至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后,目前正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结果。办案人员表示,以刘汉为代表的黑恶势力,利用金钱、权力、暴力,游走在法律之外,在“黑道”上呼风唤雨,他们逐渐变身成无视法律、称霸一方的“特殊公民”。其长期逍遥法外,背后折射出深层次的法治信仰“缺氧”、法治建设“缺钙”等问题,发人深省。

  先靠暴力壮大,完成经济积累;逐渐转至幕后,参与资本经营;继而“热衷”慈善,获取“省政协常委”等政治光环……一系列运作使刘汉等人逐步完成从“涉黑”到“洗白”,再到“披红”的身份转变。其长达20多年坐大成“特殊公民”的过程,给公众绘制出一幅权钱交易的图景,给社会展现出官商勾结破坏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卑劣图画。

  无疑,黑社会集团的犯罪行为给国家、社会造成巨大伤害。在这些“特殊公民”的犯罪过程中,在其建立“黑金帝国”的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夹杂着公民权利被侵犯、公共利益被侵害、社会秩序被践踏的种种恶行。今天,我们在欣慰于这个“毒瘤”被最终除掉的同时,更应该反思黑恶势力坐大的深层原因。

  首先,黑恶势力坐大,最根本的,是一些地方法治建设的不完善,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成了一句空话。刘汉黑恶势力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数十起,造成8人死亡,多人受伤。如果有关部门能够在相关案件中做到依法办事,其犯罪行为无论如何也不会延续20多年,公民的权益也不会被肆意侵害而无法得到救济。

  其次,黑恶势力坐大,反映出一些地方对官员的监督机制存有漏洞。有统计分析显示,每一起黑恶势力坐大的案件,几乎背后都存在保护伞,存在庇护人。这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庇护人的官员,多是一方要员或手握较大权力的公职人员。他们利用公权力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庇护,其行为并不是无迹可寻,也不是无人发现,更不是无人举报。可是,有关部门对这些官员的行为没有进行必要的制止和处罚,监督制度失去了应有的效力。

  再次,黑恶势力坐大,反映出一些地方对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的保护存有漏洞,对公众的举报监督缺乏应有的重视。无论是暴力强拆,还是违法经营,抑或巧取豪夺,黑恶势力一步一步将国有财产变为己有,一步一步将他人财产霸占为己有,在这一过程中,公众监督没有显示出应有的力量,公众举报被漠视甚至被打压,都暴露出监督机制有待完善之处。

  黑恶势力坐大,教训深刻。它警示我们: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与国家、与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我们必须从法治教育、制度建设、司法改革、公众监督等多方着力,铲除“特殊公民”滋生的土壤,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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