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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牛奶不应一“倒”了之
本网评论员 王宪
//www.workercn.cn2015-01-23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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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近期一些地方出现的奶农卖奶难、倒奶卖牛现象,1月21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跟国内乳制品产业整体水平较低及消费者对国产乳制品信心不足有很大关系。前五年我国乳制品进口一直保持在20%以上的增幅,2013年高达37%,国内仍出现奶源紧张和抢奶的现象。2014年进口乳制品增长17.9%,增幅明显下降,反而出现“卖奶难”、甚至卖牛倒奶现象。这里面有乳制品国内外价差比较大,国内企业增加使用进口乳制品的因素。(1月22日《新京报》)

  一直被认为是营养滋补品的牛奶,却被其付出辛劳的生产者奶农毅然决然地倒掉,可想其中辛酸。但是,这样做,除了换取廉价怜悯,几乎于事无补。

  奶农倒掉的,是自己的希望与梦想。所有养牛取奶之初的奶农,无不是怀着发家致富的梦想,至少是想以此改变贫穷平庸的境况。当他们的梦想近于破灭之时,表现出的绝望和无助可以想见,一些非理智的举动在所难免。

  奶农倒掉的,也是无知与短视。牛奶一时出售受阻,并不等于丧失了全部价值。销售方式不能实现,可否采用以货易货。再不行,是否可以考虑赠送,以此累积口碑和人脉,以今日之曲,布局明日之伸。

  奶农倒掉的,还是道德和良知。幼儿园、敬老院、中小学、收养所以及农民工、伤病员,很多人都需要得到帮助和救助。他们的营养摄入还有的不足,多数都没有成为习惯。对他们来说却是急需的,是雪中送炭。这样做,可能会再增加一些成本,对他们来说却是急需的,是雪中送炭。

  奶农倒掉的,还是必不可少的德行。你生产的牛奶不假,是个人财产,处置权无可争议。但是,不包括违法和浪费行为。比如居民购买的高层住宅商品房,可以买卖、出租和抵押,但不能翻盖和拆除,那将给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牛奶也一样,可以买卖、交换、送人,但不能倒掉。那是浪费,有违公序良俗。严重的,还会污染环境。

  奶农在遭受巨大损失的情急之下,做出什么荒腔走板不靠谱的事或应暂且容忍。但面对一众奶农的巨大“灾难”,主管部门在干什么?该不该适当问责?

  经过一二十年的迅猛发展,中国目前的牛奶产量已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产奶量却在百位上下,欧美国家人均300千克,而中国城镇居民仅为18千克。这说明,尴尬的“倒奶”现象背后并不是中国的牛奶多了,而是管理出了问题。

  因为有过灾荒缺粮的惨痛记忆,也为了鼓励农民积极种粮,可以取消全国农业税。即使在夏粮12连丰的时候,还可以对农民种粮进行补贴。如果这一办法同样用来鼓励生猪和奶牛养殖,猪肉和牛奶的周期性价格涨落也许会避免。

  洋奶粉的冲击对奶农来说可能始料不及,难以应对。但对主管部门来说,却难脱干系。WTO如今已不是什么新事物,当初入世时就承诺几年保护期。保护期过后是否应该即时公布信息,及时预警,以避免奶企和奶农在受外企冲击时利益受损?躬身反省之后,是否对“倒奶”奶农应给以“行政赔偿”?

  说主管部门完全不作为也不尽然,农业部于1月7日下发了《关于协调处理卖奶难稳定奶业生产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地方农牧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奶农利益、稳定奶业生产。做不到事前预警,也不要事后诿过。就这一文件而言,看不到“稳定奶业生产”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更像是“原则上”布置工作的官样文章。这么说,有某地同一媒体1月14日应景报道《广州多次组织乳企、养殖户沟通协调“卖奶难” 乳企恢复收购 奶农不再倒奶》和16日的《广东每天仍倒奶约10吨》打架新闻为证。

  奶农不应“倒奶”。倒了,就不应一“倒”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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