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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董宇辉”商标,蹭流量能“套现”吗?

来源:红网
2022-06-30 10:26

  原标题:恶意抢注“董宇辉”商标,蹭流量能“套现”吗?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董宇辉”商标近日被上海博润腾实业有限公司、自然人楚克坤申请注册,国际分类包括咖啡、茶、米面、巧克力、糕点甜食等,查询商标详情显示:此商标正等待受理,暂无法查询详细信息。(6月29日 中国新闻网)

  最近,随着东方甄选知识式直播带货的走红,董宇辉也被更多人注意到。6月29日,东方甄选直播间粉丝已经达到2002.2万,董宇辉这一名字也有了更大的影响力和更多关注度。因此,又有不少人打起了抢注商标的“歪脑筋”,企图利用人名的强大影响力,直接获得“流量”带来的红利,但是这样的行为并不可取。

  此前,杨超越、赵丽颖等明星以及张大仙等网红博主的姓名曾经被多次注册过。就连我国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的笔名也被注册过商标。冬奥期间,又有企业直接注册“谷爱凌”作为商标。如今,董宇辉的名字被注册成商标,我们竟不觉得意外,这似乎变成了此类事件的“标准走向”。

  可事实上,在未经姓名拥有者本人同意或许可的形况下,以他人人名作为商标注册是对他人姓名权与名誉权的侵犯。同时,抢注知名人士姓名、笔名或是艺名并以此获取利益的行为不仅是对该知名人士的侵犯,也是对自身企业诚信名誉的伤害。如果继续放任这样的行为,将会助长直接利用他人流量直接“套现”的不良风气,干扰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这样的不良行为不可取,也必须要叫停。

  其实,我国法律已经对使用他人姓名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进行了规范。2021年各级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集中开展过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但是,在法律规范下,恶意抢注人名商标的行为还时有发生。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注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也可以适当提高此类行为的处罚标准。

  此外,各市场主体应该彻底打消抢注他人姓名作为商标的想法。一方面,这样的行为是我国明确规定的侵权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另一方面,这样的行为在公众和行业眼中是“蹭热度”“博噱头”,会损害自身企业和公司的名誉形象。这样既损人又不利己的行为,何苦要做呢?

  社会各界认识到姓名权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也十分关键。只有全社会都树立起保护姓名权和知识产权的意识,主动遵守对知识产权的各项保护法律法规,懂得用法律的权利捍卫自己姓名权和名誉权,用流量直接“套现”的行为才有可能真正停止。(杨雨曼)

责任编辑: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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