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治已病”也要“治未病”
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
对领导干部来说,倘若规矩不立、自身不硬、家风不严,最终必伤自身、必害家庭、必损国家。
虽然从理论上讲,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并不必然导致腐败,但即便是合法经营,也容易给人留下“瓜田李下”的印象。更何况,在诸般违法违纪案件中,“夫妻档”有之,“兄弟连”有之,“全家腐”有之,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诱发的官商勾结、钱权交易、不当利益输送问题深为群众诟病。
甘蔗没有两头甜,当官发财应两道。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管理,精准治理“官商一体”问题,全面“打扫庭院”,防止“后院起火”,势在必行。
标本兼治,既要“治已病”,也要“治未病”。制定出台《规定》,目的就是针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亲属经商办企业这个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管理的制度安排,尽可能防患于未然。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定》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分别提出了禁业要求,对违反如实报告与禁业规定的行为给出了处理办法,形成了“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的“制度闭环”。让制度真落地,让规矩起作用,党风政风家风必将持续向好。(清如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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