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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优化人民法庭职能定位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21-09-18 10:55

  原标题:不断优化人民法庭职能定位

  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要更加注重强基导向,以“三个便利”“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为引领,不断优化人民法庭职能定位,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全国法院做好人民法庭工作指明了方向。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和基本单元,是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处于人民法院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前沿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要更加注重强基导向,以“三个便利”“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为引领,不断优化人民法庭职能定位,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争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行者。人民法庭处于解决纠纷的第一线,也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前,全国万余家基层法庭立足法院职能,并依托诉调对接机制,每年就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执法办案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首先要立足审判核心职能,聚焦执法办案任务,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发挥好司法裁判示范引领作用。要紧扣“三农”工作重心,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涉农案件,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同时,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在依法妥善处理家事、邻里纠纷过程中,加强基层法治宣传,通过巡回审判、判后释法等方式,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在基层普法等方面加强与当地镇街、综治机构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共同研判和协调处理,不断推动乡村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搭建服务群众的“连心桥”。人民法庭作为面向群众的最前沿,要紧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发挥面向农村和基层的优势,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质量生活需要。一方面,要立足法庭职能,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处理婚姻家庭、创业就业、医疗卫生等各类涉民生案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并畅通司法救助等权利救济的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要立足群众需求,完善便民利民的措施,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完善“线上+线下”的诉讼服务功能,方便当事人就近起诉、办理诉讼事务,并积极探索推广符合基层当事人特点的令状式裁判文书和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切实提升司法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不断提升人民法庭一站式诉讼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增添乡村振兴的“助推器”。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推动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是人民法庭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要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大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振兴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新路径,切实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人民法庭为依托,搭建“基层干部—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综治部门—人民法庭”纠纷调解和信息共享网络,着力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加大对人民调解员、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和指导力度,增强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并通过司法建议,反馈案件审理中反映的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态势,及时提供法律咨询,防控法律风险,助推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王新亮 刘进)

责任编辑:宋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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