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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行为规范 恪守师德“红线”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21-09-18 07:12

  原标题:遵守行为规范 恪守师德“红线”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首次提出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触碰“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11类行为“红线”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审核后,纳入“黑名单”进行管理。

  2018年,教育部明确提出中小学教师不可触犯的十种师德禁行行为,这是对所有中小学教师画出的一道师德“红线”,对失德失范的教师实行严格的约束和处罚。当然,校外培训机构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校内教学还是校外培训,都是当下教育环境的组成部分,既然身为人师,在教育工作中就必须遵守应有的行为规范,恪守师道师德,更好地帮助学生、助力他们的学业与人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应该是师德师风”。校外培训机构的老师也要守法度、不逾矩、讲师德,心有戒律、心有底线,严守“红线”基准和要求,遵守职业操守,以师为范、为人师表。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履行监管老师品德行为的主体责任,严格制定培训机构师德规范内容,教育引导机构的从业者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引导教师自重自省自警自爱,使其不想不敢不能师德失范。

  “红线”已经画出,相关部门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触犯“红线”的校外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严肃查处,坚持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列入“黑名单”,对校外培训机构也要进行处罚,让违法违规者付出代价,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走上健康发展的正道。(潘铎印)

责任编辑:李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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