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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郭刚堂父子再为情法所困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21-07-16 09:48

原标题:别让郭刚堂父子再为情法所困

电影《失孤》原型郭刚堂之子郭新振被拐卖案近日侦破,离散了24年的郭刚堂父子终获团圆。喜悦的背后,是法律与道德的困境:一面是血浓于水的亲生父母,一面是含辛茹苦的养父母,当年的被拐儿童、现在已经26岁的郭新振该如何平衡双方关系?亲生父母会如何与养父母相处?养父母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不必讳言,拐卖儿童是一场经济与犯罪的博弈。有人分析,拐卖儿童背后,有一个黑色市场,正是因为存在“需求”,导致有人铤而走险,甚至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不少人因此认为,如果严格依法追究养父母的责任,拐卖儿童现象将会大大减少。

从法律上讲,争议其实不大。《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拐卖者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在现实中,亲生父母向养父母追责的情况比较少。据知名“打拐律师”张志伟介绍,养父母被追责的只有20%左右。

要说亲生父母一点儿也不恨养父母,并不现实,这也是一种没有原则的宽恕。正是由于养父母买了孩子,才害得骨肉分离,即便年代已久,刺也尖锐存在,难以忘却,难以弥补。但是,一起收买行为的发生,往往十分复杂。而亲生父母也不可能不考虑孩子的感受,不可能不考虑孩子与养父母长期生活的事实。

从相关统计来看,不少被拐卖孩子与养父母处得并不好。根据张志伟的观察,很多被拐卖的孩子,会在隐约之中怀疑自己的身份,养父母的情感同样十分复杂,这都会影响双方感情,给家庭关系带来挑战。但长期相处,人是会产生感情的,谁又能保证,对养父母的追责,不会在孩子心中埋下不好的种子,成为一种长期的隐痛呢?而且,不少案件都过了刑事责任追诉期。或许在当事人心中,相对于团圆之后的喜悦,其他可能并不重要。

具体到郭新振被拐卖案,他的亲生父母与养父母会不会对簿公堂,舆论没必要去特别关注,更不要形成道德绑架。无论当事人作出什么选择,只要在法律框架内,基于内心自主作出决定,都应该得到理解和支持。至于有人担心,此事兹大,影响巨大,不起诉会变成变相鼓励拐卖,这倒没有必要。当下,法律和民意,对于拐卖儿童的态度都十分明确,没有任何含糊的地方。

现在,收买、拐卖儿童的空间越来越小了。据了解,当年接到报警后,山东聊城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并采集了郭刚堂夫妇血样,检验DNA信息录入“打拐DNA系统”。由于郭新振之前从未被采集过DNA信息,所以多年来一直未能比中。而这一次,在公安部组织的集中比对会战期间,专家突破技术壁垒,找到了线索,采集到了郭新振的DNA信息。这也是人们感慨的:一些走失的孩子,距离父母亲人,可能只差一滴血。

这些年来,郭刚堂骑行中国50多万公里,骑废了10辆摩托车,一代又一代刑侦民警坚持不弃,始终奔走在路上。为了团圆,付出的代价太大了。现在还是尊重当事人,不要再让郭刚堂父子为情法所困了,由他们自行决定双方如何相处吧。但愿人间有爱,天下无拐。(乔杉)

责任编辑:宋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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